新修订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重点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安全这些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。
其中有个重要变化:以前对14到16岁的孩子,就算犯了事儿,一般也不拘留。但现在新法说了,如果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年内违法两次以上,或者第一次违法但情节特别严重、影响特别坏(比如打人、威胁同学这种校园欺凌行为),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对他们执行拘留了。
这个变化挺大的,主要是因为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确实在增多。最高法院的数据就显示,最近三年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总体是上升的。
光是2024年,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就超过了10万人,比前一年还上升了4.3%。
针对未成年人问题,新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主要做了这些规定:
调整了拘留的执行条件:
14到16岁的孩子,一年内违法两次或以上的,可以拘留。
14到16岁,以及16到18岁的孩子,即使是第一次违法,但如果情节恶劣、影响很坏,同样可以拘留。
这等于打破了以前对这两类未成年人“一般不拘留”的老规矩。
加强了对不予处罚/不执行拘留未成年人的管教:
对于那些因为年龄太小不够处罚标准,或者依法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,公安机关也不能不管。
新法要求,必须按照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的规定,采取比如矫治教育之类的措施来管教他们。
原文摘自:央视新闻
文章摘录后有改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