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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自愿放弃”不是拒缴社保的“挡箭牌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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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《工人日报》报道,8月1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二)》,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争议问题,统一法律适用标准,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将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明确,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,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。

“自愿放弃”不是拒缴社保的“挡箭牌”

根据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,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,缴纳社保费。这一义务具有强制性,旨在构建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,为劳动者的养老、医疗、工伤等基本权益兜底。


部分文字摘自:光明网

作者:童方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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