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时间

周一至周五,上午 8:30 至 11:30,下午 1:30 至 4:3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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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人有哪些:

(一)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可申请法律援助:

(二)盲、聋、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,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,应当获得法律援助。

(三)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,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,可以获得法律援助。

(四)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、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、嫌疑人为受援人。

(五)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,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服务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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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,8:30-22:3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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